正文:速录服务协议速录服务协议 甲方 (接受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提供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加快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录服务,同时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如需速录服务,提前 2-3 天将速录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安排速录人员。 2.甲方为乙方速录人员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提供尽可能的合理的便利条件,包括顺利进入速录现场,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在速录现场距离音源较近、视线较好的位置安排速录人员席位等。 3.甲方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如速录对象名单、相关的专业术语等),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录工作。 4.如速录现场允许录音(录像)应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录像),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5.甲方因故若取消速录服务,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乙方。 二、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证派出约定数量的速录人员,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早到达,乙方将适当收取费用。 2.根据速录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录,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录、错录和漏录。准确率在 95%以上。 3.速录服务结束后,乙方对录入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后,将电子文本资料交给甲方。速录内容将在乙方计算机内存留一个星期,在此期间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随时复制或发送邮件。 4.乙方必须对速录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如甲方要求,乙方可在速录服务终结后,在甲方的监督下当场将本次记录内容完全删除。 5.乙方若因故无法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则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甲方。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采纳先服务后付费的结算方式。每次速录服务结束后,由甲方负责人员在乙方速录人员出具的《速录服务任务单》上签字,确认服务费用金额,并据此结算。 2.速录服务收费标准: (1)_____元/天(7 小时之内),半天起算,______元/半天(4 小时以内)。 (2)若速录服务时间超过约定时限,甲方需对延时部分向乙方支付“速录服务延时费”,“速录服务延时费”按 150 元/小时计算,延时 30分钟以内免收服务费用。晚 7 点以后,两小时以内算半天。 3.乙方在甲方结清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