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一: 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陕西省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创建“平安塔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乡政府决定对你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下达以下责任目标: 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控制指标: 1、道路交通警示牌建设:道路交通警示牌覆盖率达 50%; 2、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村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明显提高; 3、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对易发事故点的巡逻监视率达到 80%; 4、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本辖区内道路交通直接财产损失控制在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万分之五以内
各村的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为 0 人
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 (一)加强道路交通工作组织领导
各村主干对辖区的道路交通工作负总责
各村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工作通报制度和落实协调机制
(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各村应将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道路交通规划、公共道路交通设施、农村多种形式道路交通组织、道路交通宣传教育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职责,逐级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每年组织对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考核验收
深化“平安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考核评比
(三)加强道路交通工作经费保障
根据各村、各部门经济进展水平,调整道路交通经费开支标准,使道路交通事业适应经济进展的需要
将义务交通巡逻队队员的意外伤亡保险、抚恤、救助、地区生活补贴、特别岗位津贴,执勤补贴等纳入预算给予保障
(四)深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
各村应根据乡政府的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