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收货标准一、商品收货原则1、诚实原则:收货的数据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收货的人员必须诚实,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馈赠和索要任何物品和钱财等。收货的过程必须在防损部员工的监督和检查下进行。生鲜商品由部门人员与收货员共同收货,部门人员负责质量的检查,收货员负责数量的正确确认。2、正确原则:收货的数据必须是正确的,与实际的送货相一致。错误的单据必须进行及时的纠正。3、优先原则:收货优先:任何时候,生鲜食品比其他类商品优先收货,生鲜类食品中的优先顺序是活鲜、冷藏食品、冷冻食品;退货优先:先办理退货 ,再进行收货;紧急优先:楼面已缺货并等待销售的商品优先收货。4、区域原则:未收货、正收货、已收货区域严格划分,各流程中的商品必须在正确的区域内,如未进行收货的商品或不符合收货标准化商品必须在未收货区域内存放或处理,正在进行收货的商品只能在正收货区域内,已经完成收货程序的商品才能进入已收货区域。5、安全原则:收货部的整个区域执行严格的安全原则,包括叉车的使用、周转仓的商品存放、收货商品的码放与运输等等,都必须遵守安全原则。6、当日原则:收货部执行当日原则,即当天的收货、退货必须当天完成确认的工作,不能推迟录入和确认。二、送货验收日期规定(畅销商品例外)1、有效期为一天的,必须在当天早上送货验收,当天未卖完须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2、有效期为三天以下(含三天)、一天以上的,须在第一天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3、有效期为七天以下(含七天)、三天以上的,须在第一天起前三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4、有效期为十天以下(含十天)、七天以上的须在前五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5、有效期为半个月以下(含半个月)、十天以上的,须在前七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两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6、有效期为一个月以下(含一个月)、半个月以上的,须在前二十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五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7、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一个月以上的,须在一个月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8、有效期为半年以下(含半年)、三个月以上的,须在前 1/2 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9、有效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半年以上的,须在前 1/2 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10、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须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