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江苏、山东等地考察学习的调研报告2017-11-28为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做法,积极推进我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协会管理、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等工作,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克俊同志带领局公律处、办公室及律师协会相关业务人员一行6人,于11月20日至26日先后赴江苏、山东等地进行考察学习
考察组一行先后与江苏省、山东省司法厅、连云港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单位举行座谈,并前往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公证处、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山东省历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参观学习,详细了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机制运行、律师协会管理、律师党建及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后工作运行等情况
考察组听取了江苏、山东方面有关专家和部门领导的情况介绍,收集、查阅了相关信息和资料
通过考察学习和分析研究,我们认为,江苏省、山东省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有很多成功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考察中发现,两省均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工作起步早,保障足,范围广,法律服务资源丰富,队伍素质强,精神面貌好,能以群众需求的角度搭建便民平台,创新服务方式,真正建成了司法行政“110”服务体系
(一)聚焦顶层设计,强化战略推动
江苏省司法厅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原则,确立“全覆盖、多层级、标准化、高效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努力打造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110”,始终坚持“一条主干”“四张网”总体建设路径,持续健全完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此项工作江苏省于2013年启动,逐步形成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干道”;持续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