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合作协议书范文最新 金融合作协议书范文 1 双方同意相互协助履行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职责,加强金融领域广泛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一)金融监督管理 双方同意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就两岸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分别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确保对互设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双方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等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得依行业惯例,就合作事宜作出具体安排
(二)货币管理 双方同意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务,并在现钞防伪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
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加强两岸货币管理合作
(三)其他合作事项 双方同意就两岸金融机构准入及开展业务等事宜进行磋商
双方同意鼓舞两岸金融机构增进合作,制造条件,共同加强对双方企业金融服务
交换资讯 双方同意为维护金融稳定,相互提供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资讯
对于可能影响金融机构健全经营或金融市场安定的重大事项,双方尽速提供
提供资讯的方式与范围由双方商定
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对于所获资讯,仅为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目的使用,并遵守保密要求
有关第三方请求提供资讯之处理方式,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
互设机构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考量互惠原则、市场特性及竞争秩序,尽快推动双方商业性金融机构互设机构
有关金融机构赴对方设立机构或参股的资格条件以及在对方经营业务的范围,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
双方同意对于金融机构赴对方设立机构或参股的申请,相互征求意见
检查方式 双方同意依行业惯例与特性,实行多种方式对互设金融机构实施检查
检查方式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
业务沟通 双方同意通过人员互访、培训、技术合作及会议等方式,加强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合作
文书格式 双方资讯交换、征询意见等业务联系,使用双方商定的文书格式
联系主体 (一)本协议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