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快速稳妥处置因各种原因导致的金融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及时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
所指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和证券业金融机构
所指“重大金融突发事件”,是针对金融机构并可能引发金融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情况:一是支付危机,指一个或多个金融机构出现资金硬性流动性缺口导致无法支付到期债务,使金融机构间债务链断裂引发信用危机;二是挤兑存款,主要指受内部或外部因素影响,市场对一个或多个金融机构丧失信心,出现大批银行客户在短时间内大量提现或转移存款的行为;三是针对金融机构的暴力盗抢事件;四是金融机构内部出现严重违法违规事件,使金融机构流动性受到严重影响;五是其他可能引发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 成立 xx 市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各金融机构应成立本系统或本单位突发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市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原则 在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要坚持统一领导、 多方协作的原则;坚持内紧外松、区别对待的原则;坚持将风险防范和处置关口前移的原则;坚持对防碍金融稳定、破坏金融秩序的人和事严肃处理、从重打击的原则;坚持快速、高效、稳妥和低成本处置的原则
四、职责要求 (一)xx 市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对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
决定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和处置方案;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时将突发事件引发的金融风险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