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及意义 2第三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标准 4第四章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核算流程 5第五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核算流程,加强财务管控,获得更多的政府支持并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会计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旨在突出企业主体、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品牌和形象
第二章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及意义第四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相关税收优惠(一)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 75%
(二)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 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六条科技奖励资金或补助资金(一)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政府设立技术创新资金,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三)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
对申请国内外专利的组织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持费补贴;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