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旱救济工作通知 各村、敬老院: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大风暴雨、洪涝灾难等自然灾难随时可能发生。依据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防汛防旱救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网络。 防汛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各村要坚固树立“宁可信其有,不行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行信其小”的思想,亲热关注天气改变和汛情进展。切实增添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救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早谋划,早支配,早部署,做好一切灾难应对预备工作。各村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工到组的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村分工民政工作的村干负责记录上报相关灾情信息。 二、准时精确上报灾情信息。 各村要在 5 月 18 日前马上对本辖区的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特别困难残疾人和“孤儿”的住房进行普遍检查,发觉问题准时组织修缮。一旦发觉灾情,村干部要在第一时间深化到灾区第一线,深化到受灾群众家中,全面把握了解灾情,严格执行灾情 2小时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制度。 三、严格各项工作要求。 各村总支部书记和分管民政工作的村干等相关人员手机 24 小时开机,保持信息畅通,发觉重要状况要准时处置并快速上报,灾情报送必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做到有灾必报、报必精确,对未有应对方案和未上报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保障受灾群体基本生活。 各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及早制定灾难救助方案,要利用学校、村办公室等场所作为临时安置点或避灾场所,乡敬老院要做好随时安置弱势群体的场所预备,确保人心安定和社会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