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为法律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 84 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根据“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根据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抢救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 2 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
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