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大事记管理制度1 目的:使大事记编辑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2 适用范围:项目部3 名词术语解释大事记:所记载的范围和内容是项目各方面的大事、要事。4 责任:为编纂资料、总结工作、查证历史提供重要依据。5 管理规定:大事记内容:凡是对今后有考查价值的项目部重要工作、工程形象进度以及突发的一些重大事件,均在记载范围之列。主要包括:(一) 与项目有关的国家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大事要事;(二) 项目的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参加国家、地方或行业的重要会议;(三) 工程开工、竣工和主要工程形象进度;(四) 项目部颁布的重要决定、规定、通知、布告等文件;(五) 项目部主要领导人、部门领导调动、任免、奖惩等情况;(六) 项目部管理制度颁布、调整和机构的重大变化;(七) 项目部取得的重大成绩和重大科技发明制造;(八) 各级领导同志来项目部检查指导工作及其它重要活动;(九) 项目部发生的重大及以上事故、灾情及处理情况;(十) 需要记载的有价值的其它大事、要事。 编写要求:(一) 应按时间顺序记载,并标明序号。(二) 一般应一事一记。对大事、要事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因果等力求记录清楚,必要的数据也要记录。(三) 大事记记载要真实、准确、及时,文字要简洁,做到大事、要事不漏。(四) 有些持续较长时间的重要会议或机要活动,可以在结束后做一次综合记载。 工作要求:(一) 大事记主要来源应为项目部各部(室)掌握的重要情况,以及各专业口情况和其它材料。(二) 大事记要利用微机记录存贮。每月记载的大事记要及时整理打印,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三) 大事记要明确专人负责记载,综合管理部部长每月检查记载情况,并对大事记进行审核。(四) 全年大事记经过仔细整理后,上报公司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