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4《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 年 月 日敬告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填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4.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5.对于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对应□中打√,再根据要求填选变更内容
6.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7.变更的适用范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变更,均适用于变更许可业务;如其他字段如经营者名称等内容同时也变更,也可同时在此业务中进行变更
需提交资料名称1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
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4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许可证编号经营场所项 目原许可事项申请变更为经营者名 称社会信用代码( 身 份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