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农资贸易有限公司章 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王小军一人出资设立鹤壁市鹤山区***农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鹤壁市鹤山区***农资贸易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 鹤壁市鹤山区鹤汤路老三中对面(鹤壁市永汇食品有限公司院内)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化肥.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额.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王小军身份证号码 :410611197401100054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额:壹佰万元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猎取股利并转让;(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酬劳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酬劳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纳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