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公司设董事会)(请参照此范本制定章程后重新打印,横线不要打印)为了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未规定的,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 (要求能满足邮寄投递条件)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书面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五条 公司股东的姓名和名称为: 第五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六条 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1、 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以实物(标明具体名称)方式出资 万元;出资时间:公司设立时首次以货币方式(或其他出资方式)出资 万元,于公司申请登记时缴足,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以货币方式(或其他出资方式)缴足
(非货币出资的应表明是否经评诂并办理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七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 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