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阿克苏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第四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 个股东组成:股东一: 身份证号:出资额: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出资方式:货币 股东二: 身份证号:出资额: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时间:于 年 月 日前缴纳到位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㈡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 ㈢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㈣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㈩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