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实现公司治理目标,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依据深圳证监局制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激励相容
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 环境控制第六条 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养控制两个方面
第七条 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根据各个部门、岗位在组织中所承担的职责,本着“权责对等"的原则设置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考核目标
各业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