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定名为×××××××专业培训学校
第三条 本校由×××出资举办,是经×××教育局批准注册的非企业、开展民办教育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四条 本校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学生在应考技能,知识储备及思路站位等方面有突破,有提高
第五条 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六条 本校接受×××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本校地址:×××××××××××××××
第二章 办学活动第八条 本校办学层次:文化、特长专业培训
第九条 本校办学形式:分期面授
第十条 本校办学范围:×××××××
第十一条 本校招生对象:中小学、成人
第三章 管理体制第十二条 本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 校务委员会是本单位的权利机构;校务委员会成员××人,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
校长应当具有×××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四条 校务委员会对本单位下列事项具有决定权:(一)聘任或者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进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校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六条 校务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进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