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代维修合同书专用线名称: 铁路专用线甲方(业主单位): 乙方(代维修单位):成都铁路局外委工程技术中心 二零 年 月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代维修合同书甲方: 乙方:成都铁路局外委工程技术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根据《成都铁路局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实施细则》规定,甲方将 铁路专用线委托乙方进行代维修养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 铁路专用线概况 1
1 专用线名称: 铁路专用线1
2 专用线地点: 1
3 专用线代维修设备内容:1
1 包含内容如下:(代维修工务、电务和通信、供电及其他设备、设施内容及数量)1
1 工务设备: 1
2 电务设备: 1
3 供电设备: 1
4 通信设备: 1
5 房建设备: 1
6 信息设备: 1
2 不包含内容: 1
1 线路工程不包含更换钢轨、尖轨、辙叉心、成段更换轨枕、成段清筛道床等及线路中修、大修相关工程; 1
2 路基、桥梁、隧道工程不含病害整治
3 超出代维修范围的工作内容乙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追加清算;线路大、中修及其他设备病害整治按件名实行预算管理,并签订相关协议,由乙方据实向甲方清算
第2条 代维修时间乙方为甲方提供代维修的时间为壹年,自 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 3 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3
1 收费标准:铁路专用线代维修费根据成都铁路局制定的指导单价,由甲方、乙方协商确定
如收费标准以后有变动,则应按新的规定办理
2 该专用线的养护维修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 ),其中:3
1 工务设备代维费用: 元
2 电务设备代维费用: 元
3 供电设备代维费用: 元
4 通信设备代维费用: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