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和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纳入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所有工程项目均根据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筹集、使用基本建设资金,保证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核算及决算编制工作;加强工程概预(结)算、决算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
基本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效益原则
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减少损失,避开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计划原则
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按工程项目和工程进度编制详细的预算和计划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财务部门是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管理信息
(三)负责向主管部门报送基本建设财务报表
(四)参加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
(五)根据工程进度,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基本建设资金
(六)参加编制工程项目概预算、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参加施工工程的造价控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七)做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及时编报竣工项目财务决算
第六条 基建部门是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