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24 年 9 月 21 日印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法律规范学校零星维修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维修成本、保证维修质量,依据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及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只适用于零星维修项目. 零星维修项目是指单项项目额(由后勤施工的项目额指的是材料费;由外包单位施工的项目额指的是总价固定额)在 5 万元以下(不含 5 万元)的维修项目;维修材料进行政府采购,由后勤集团进行施工的维修项目。第三条 校园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项目管理部门)是学校零星维修项目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零星维修项目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主要负责零星维修项目立项、必要的勘察报告、设计图纸、制定施工方案、编制项目概算、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工程项目的结算手续。后勤集团是零星维修的主要施工部门,负责维修项目的现场施工。材料选定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由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材料选定工作小组负责零星维修项目主要材料的考察选定工作(需进行政府采购的材料)。第二章 零星维修项目计划的申请第四条 为使年度零星维修项目资金更好地用于学校的进展与建设,各使用单位(部门)须根据自身需要向项目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其中涉及装饰装修的零星维修项目须经项目管理部门的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至项目管理部门。如需要,还应配备必要的简图以及文字说明。第三章 零星维修项目的论证第五条 项目管理部门根据使用单位(部门)的申请,及时组织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论证.一是对申报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的必要性进行论证。二是提出维修项目的施工方案,内容包括维修原由、维修方案、项目概算、材料价格、品牌、数量及实施安排等。第六条 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经现场论证后,对应维修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审慎确定项目实施顺序,做好零星维修项目的维修计划,并及时报送至财务处,落实零星维修资金。第四章 零星维修项目的立项与审批第七条 零星维修改造项目按以下规定立项审批: (一)单项项目额在 5 万元以下的,由项目管理部门报分管项目管理部门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立项。(二)维修材料须进行政府采购的,施工由后勤集团进行的维修项目,维修方案由项目管理部门报经学校校园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论证后,落实维修项目资金,10 万元以上的项目须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立项. (三)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