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巩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暨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仔细贯彻落实《南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暨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2024】5 号)文件精神,严历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建设行为,切实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暨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组 长: 秦心雄副组长: 李文锋 叶启波成 员: 徐建全 赵仕宇 石洪涛二、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安全进展的理念,严打“三非”,狠治“三违”,进一步法律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展
三、整治具体内容(一)严厉打击以下非法生产行为:1、改扩建煤矿非法组织生产的,超工期建设的;2、越层越界非法开采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3、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 446 号)明确规定的 15 类重大隐患组织生产的;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不具备国家规定防治能力组织生产的; 5、矿井 1 个月内 3 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组织生产的;6、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被安全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没有验收销号非法组织生产的
(二)大力开展以下隐患排查和治理:1、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串联风、循环风、无风作业的;2、瓦斯超限或瓦斯超限没有实行可靠安全措施的;3、采掘系统布置不合理,剃头下山作业,非正规方法采煤的;4、水灾防治措施不落实的,没有配备探放水设备的,防排水系统不健全的;5、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没有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或抽采不达标的;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7、安全避险“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