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析及税务筹划要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的决定,个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 2000 元提高至 3500 元,适用税率由 9 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 7 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今年 9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
从本次个税法的修改对纳税人的影响看,主要体现在二方面:一是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
减除费用标准由 2000 元提高到 3500 元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 纳税人数由 8400 万人减至约 2400 万人,约 6000 万人无需缴税
二是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虽一部分高收入者在抵消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得到减税利益,但因取消 40%档税率并扩大最高档税率 45%的适用范围,导致增加部分高收入者的税负
年度收入总额 41
99 万元成为税负增减分水岭
具体变化详见《个税新旧政策变化比较》(附件)
面对修改后的个税法,我们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减轻税负
税务筹划的技巧,实际上就是将员工的年薪分成两部分:月薪和年终奖,并准确划分月薪和年终奖的比例
要么削减员工每月的部分工资,并入年终奖;要么削减部分年终奖,分摊到每个月的工资
这两种“削峰填谷”的操作要视员工年度收入总额进行权衡确定,找出最优工资发放方案
员工年度收入总额包括月工资、年终奖、住房补贴、企业年金(单位部分)、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单位超抵扣部分以及应缴税的福利项目等,减去由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允许抵扣部分
例如:某员工年度收入总额 10 万元,若实行每月均额发放方式,每月发放工资 8333 元,需缴纳个税[(8333-3500)*0
2—555] *12=4939 元
但假如选择最佳工资发放方案:每月工资按 6900 元发放,其余 1
72 万元作为年终奖发放,采纳该方式,合计全年需缴纳个税[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