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MCC—SJ-001中冶集团公司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办 法编制日期:2024 年 7 月 16 日目 录第一章 通则第二章 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五章 安全检查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七章 特种作业管理第八章 安全内业资料管理第九章 损害预防与对策第十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章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管理第十一章 罚则 交通事故责任处罚表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项罚款金额一览表第一章通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进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二级公司(分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法律规范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根据本办法具体实施,强化安全生产体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也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四条 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依照企业规章制度,追究生产安全失职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
第六条 二级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有权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抢救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七条 二级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应当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施工活动
第八条 二级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要确保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设施、材料、防护用品等资金的投入,并做到专款专用,由于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严重后果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二级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负责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