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4〕53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24〕66 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24〕208 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指导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进一步做好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24〕6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管发〔2024〕208 号)文件精神,做好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法律规范考核内容,以促进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发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就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明确如下: 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重点体现中医药特色,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一、业务水平测评 完成《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的学分方可进行以下内容的测评
(一)法律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二)基础知识 1.中医基础理论
2.经典理论:包含《黄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