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本章程系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官方网站下载的合作公司章程格式化文本制订,除下划线处填入的文字和根据提示需要删除或允许修改的文字和条款外,其余文字和条款未作任何改动
合作方: 甲方: 乙方: (合作方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各方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和中国外商投资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订立本章程
公司名称为:
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 区 路
第二条 本公司的合作各方为:甲方:( 内容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等; 个人投资者包括姓名、国籍、住所等)乙方:( 同上) (…)第三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并依照中国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不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和管理,不受干涉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 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 (不少于 20%),其余在两年内分期缴付完毕
(或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缴清) 公司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
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九条 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甲方以 为合作条件; 乙方以 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