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中 学作 业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校作业教学,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大面积提升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根据《滕州市初中作业教学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对作业教学法律规范如下:一、总体要求:(一)作业布置1
加强作业教学的集体备课,把它纳入到各科正常的集体教研活动中去
内容的选择、安排上,教研组长要统一要求,做到符合课标、教材要求,体现学科特点,适应学生实际,重点关注学科素养和学科思维,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培育学生温故知新、迁移拓展的能力
作业设计要体现典型性和针对性,要以质取胜,要精选习题,反对布置死记硬背、机械重复的作业,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制造性学习和实践的作业
要从不同学科特点出发,设计操作性强的具有学科特色的作业形式,也可以尝试引导学生参加作业设计
要从课外学习和课内学习的不同特点出发,改革学生作业的内容和完成作业的方式,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为学生提供更多体验、操作、实践的机会,加强课堂与社会生活的联系,丰富学生的个性
要从作业采纳的形式出发,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实践作业、课外阅读等要相得益彰;课内作业与课外作业、书面作业与实践作业、个人独立作业与小组合作作业、必做作业与选做作业、统一要求作业和学生自主作业等要相互补充,充分体现作业形式的多样化
要根据学生实际能力选取作业题,合理搭配,由易到难,难易适中,对作业中的难点和疑点要进行必要的提示
要面对全体学生,本着因材施教、分类推动原则
老师应尽可能尝试按 ABC 三个层次学生的学习情况布置作业
作业设计以 B 层次学生为基准,各有侧重
B 层次学生作业:侧重“理解性作业"
在基础知识上进行适当综合,题目方式灵活,目的是在巩固所学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灵活应用
A 层次学生作业:侧重“探究性作业"
在 B 层次作业的基础上,增加难度系数或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