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及法律对策 2013 年 05 月 22 日 15:53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24 年第 6 期下 作者:邬 枫 字号打 印 纠 错 分 享 推 举 浏览量 106 提要:中小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国的经济进展、财政税收、劳动就业、技术创新、出口创汇等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在进展中面临着融资难的状况,严重地影响着中小企业进展。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成为我国政府以及各国政府亟需破解的难题.本文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概述,论述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并提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间接融资 一、中小企业融资概述 1、中小企业的法律界定。2024 年 6 月 29 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它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的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包括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二是以生产经营规模为标准,凡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都属于中小企业的范畴。同时,该条的第二款规定具体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科学的界定中小企业为我们制定相关中小企业的法规政策有所指向,也为我们探讨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划定主体范围。 2、融资与融资方式。《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实行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金而集资所实行的手段。国内大部分人对融资的定义有两种:一是资金融通;二是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企业融资,是社会融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指企业作为资金需求者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 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多种,但从融资主体角度,可以对融资方式作三个层次的划分:第一层为外源融资和内源融资;第二层将外源融资划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第三层则是对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再作进一步的细分。在实践中,还常常根据资金的来源和融资对象,将企业融资方式分为财政融资、银行融资、商业融资、证券融资、民间融资和国际融资等. 直接融资是盈余部门直接把资金贷给赤字部门使用,即赤字部门通过出售(发行)自己的债务凭证融入资金,而盈余部门则通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