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中小学老师专业进展培训管理办法(讨论稿)为顺利推动中小学老师专业进展培训工作,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养的新型老师队伍,进一步适应我市基础教育改革进展和全面推动素养教育的需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老师专业进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浙老师〔2024〕175 号)精神和《诸暨市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老师专业进展培训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训项目管理市老师进修学校是诸暨市中小学老师专业进展培训的主要培训机构,应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充分发挥组织、服务、指导、协调与管理作用,仔细组织实施各类培训
项目编制和申报
根据浙江省老师专业进展培训指南要求,针对本市老师专业进展需要,编制专业进展培训项目
项目应包括培训目标、课程和师资安排、内容和方法、时间和地点、经费预算等
项目须根据我市老师实际,报教育局备案
备案时间为每年 6 月和 10 月
培训项目管理
根据老师选择培训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该项目具体的培训时间并组织开展培训
假如选择该项目的老师人数没有达到办班规模 20 人,培训项目暂停,达到或超过办班规模的,将视具体情况按时或分期组织培训
培训项目实施
市老师进修学校要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仔细实施培训、考核、评优及学时认定等工作
全力做好培训期间的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
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和培训信息反馈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项目评价
项目培训结束后,市老师进修学校要不定期地对参训老师进行回访与跟踪了解,进行动态管理,对培训效果作出客观评价
5.定期进行全市中小学老师专业进展培训工作的统计与检查,并做好综合统计与分析,为教育局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培训项目选修中小学老师专业进展培训实行集中培训、校本培训等形式的有机结合
坚持和贯彻以老师为本的原则
由教育局统筹规划,学校统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