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普通中小学管理工作基本法律规范》实施方案 加强学校的科学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是强化依法治校,法律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均衡进展的有效手段;是扎实推动素养教育,调动教职工和学生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提高教育质量的可靠保障;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举措
为了仔细落实全县教育系统学校法律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依据县教体局《盐亭县普通中小学管理工作基本法律规范》,结合我校学校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强化工作作风、增强敬业精神、提高管理效益为目的,以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为基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法律规范化为切入点,深化探讨和完善新形势下中小学法律规范化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依法治校,人本管理,全面法律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促进我乡教育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进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治校原则:坚持实行依法管理和民主决策,运用法律法规和法律手段,保障和实现学校、老师、学生的民主政治权利和义务
(二)科学精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按教育基本规律办事,提高管理及决策的科学性,细化管理和工作人员职责,坚持结果与过程并重,建章立制与细节落实并重
(三)法律规范处事原则:体现制度的约束性,坚持制度面前前人人平等,规章制度已经建立,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师生严格遵守
用制度法律规范管理者的行为、老师的教育教学行以为及学生的学习行为
实现人人讲法律规范、办事讲规矩、管理讲规程
(四)结合实际原则:学校管理制度力求切合实际、精炼准确、简便易行,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现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
(五)文明育人原则:坚持“一切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