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SEPKS-YW-05-151 目的为加强中层管理人员行为法律规范,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中层管理人员行为,更好地加强和督促中层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增强中层管理人员自警自律意识和进取精神,提高中层管理人员执行力,坚持分级管理,传递压力,落实责任,保证公司进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 适用范围2
1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
3 责任追究的职责3
1 本《办法》所列责任追究的范围、规定及处分标准等由生产运营部与安全监督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内控)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整并不断完善
2 生产运营部与安全监督部、党群工作部(内控)负责开展其业务范围内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内控部门负责会同财务部门开展经营管理方面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3 党群工作部(内控)就相关部门提出的初步处理建议予以核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相关部门提出的初步处理建议和党群工作部(内控)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复核并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4 责任追究的方式4
1 警诫教育:分为诫勉谈话和通报批判
2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解除劳动合同
3 组织处理: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解聘)
党纪处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行
4 经济处罚:给予被追究的中层管理人员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
5 中层管理人员职业操守5
1 忠于职守,勤于学习,创新思维,勇于实践
2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慎独自律
3 突出业绩导向,确立价值和风险理念,依法经营,谋求股东价值最大化
4 以人为本,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员工,制造均等的个人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