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近几年,中国各地都出现了公务员考试热的局面,公务员考试热潮更是一浪高过一浪
2024 年底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共有 138
3 万人报考,比 2024 年 130 万人高出了 8
3 万人,相当于每个岗位有 53 名竞争者,招录 20839 人也达到十年来的最高值
公务员考试的大热与公务员制度本身是密切相关的
这种公务员热反应出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世界各国的公务员制度不尽相同,各有特点,本文就选取德国的公务员制度进行阐述,取其精华与我国的具体国情有机结合,对于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意义重大
二、德公务员制度简要阐述(一)德国公务员制度概况德国的公务员制度经历了三个阶段:1713 年威廉一世首先在法官选用时实行了考试录用制度,随后政府录用工作人员也实行考试录用制,这就是最初的公务员起源阶段;1871 年德意志帝国统一,1873 年德国颁布了第一部《官员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制度,这是第二阶段;1919 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结束了君主制,宪法中作出“公平、平等、竞争录用国家工作人员,全心全意服务于公众”的规定
1953 年德国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并颁布了《联邦官员法》《联邦官员法供养福利法》等公务员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使德国的公务员制度日渐完善和成熟
德国的公务员制度还包括公务员的权利义务、需要遵循的原则、其工资及晋升制度、考核制度、监督与处分制度以及培训等内容,具体规定在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有详细说明,在此就不赘述
(二)分类根据工作的性质,德国公务员分为政府公务员、事业公务员和合约公务员三大类
其中公务员政府和其他两类公务员之间区别比较大
为了保障政府的正常运做,德国法律剥夺了政府公务员的罢工权利
这类公务员的总人数约有170 万
而对于事业公务员和合约公务员则保留了他们罢工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从某种意义上将,政府公务员类似于我国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