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街道中心小学教学常规检查细则(2024 年)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老师的教学行为,使全体教学工作步入秩序化、法律规范化轨道,根据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根据上高教委办的常规管理要求,立足于我校教学实际,特制定教学常规检查细则。一、备课:1。老师的备课除教学常规规定的内容以外,每位老师须先备课后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教案应是课时教案,课时教案应做到目标明确,过程清楚,设计合理,程序完整,书写法律规范,教学后记具有针对性。2.学校教导处对老师备课情况每月抽查 1 次,主要检查教案书写的法律规范情况(目标、重点、难点、作业安排书写法律规范等)、篇目数量,并将检查主要情况记载在册,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3。所有学科备课一律采纳手写备课,做到提前一周备课。二、作业:1。 语文、数学、英语学课需布置适量的作业(严格根据上级规定的作业量布置作业),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超额布置作业。作业的批改需仔细及时,使用评价性语言与学生沟通;批语书写法律规范,并做到日期、评价、记录齐全。鼓舞支持老师在作业内容设计、批阅方式、评价方式等方面做出大胆的革新。2。 学校教导处每月抽 1 次学生作业情况。主要检查作业的次数,作业设计、批改的情况和学生的书写情况.三、 听课和教研活动记录:1。 老师间开展相互学习沟通的听课活动,讨论课堂教学,具体要求是校长不少于 20 节, 业务校长不少于 40 节,业务中层不少于 50 节,老师每学期至少听课 12 节.2、老师要就准时参加学校、教委办、教科研中心等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种教学研讨沟通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仔细学习,法律规范填写教研活动记录,活动结束后及时撰写活动心得,按要求发到各级网站。2. 学校教导处不定期抽查听课记录和教研活动记录。听课记录主要检查听课任务的完成情况,一是检查听课节数,二是检查听课过程中的及时性评价和课后总结性评价教研活动记录要记录详实,书写法律规范,学有所得,每学期不少于 8 次,四、过程性检测: 1、严格控制过程性检测次数和检测时间,每单元检测一次。 每次检测后老师应及时批改,仔细做好质量分析,写出书面的单元过关质量分析.做好检测后的反馈,检测后要及时进行讲评,尤其要注意二次达标过程.2、学校教导处每月检查单元检测情况,主要是抽查试卷并检查单元成绩登记表和质量分析。五、老师成长档案:1、老师要不断学习,及时记录自己的专业进展过程,积极开展读书学习,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