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二)1.债务重组的概念及其意义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 根据其与债务人 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与同样具有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功能的破产程序 相比,困难债务重组体现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谈判与协议的过程, 法律干预程度较低,与破产程序的 “法定准则" 及“司法主导" 两大特征形成鲜亮的对比
但是,债务重组既然是当事人之间的协商 活动,也应当贯彻、体现法律对缔约过程所要求的平等、自愿、互利诸原则,以均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由于债务重组本身意味着债权人作出了让步, 遭受一定的利益损失, 这就更需要人们关注如何在这一协议过程中实现利益均衡的问题
2.估计负债与或有负债的主要异同,如何披露或有负债信息答:①估计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或有负债是企业承担的潜在义务或不符合确认条件的现时义务; ② 估计负债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是“很可能”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或有负债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是“可能”、“微小可能”,或者金额不可靠计量的; ③ 估计负债是确认了的负债,或有负债是不能加以确认的或有事项;④ 估计负债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的披露,或有负债根据情况(可能性大小等)来决定是否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规定披露的或有负债主要包括: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所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仲裁所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微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披露的内容包括: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估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估计,应说明理由),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3.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答: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入,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