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努力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仔细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作为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做到“安全第一”的位置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不能移、不能变;主管领导抓安全不能变;党政工团共管、综合治理不能变
第三条 仔细贯彻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强化全员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素养,重点搞好现场安全控制
第四条 贯彻“从严治本,基础取胜”的指导思想,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施工场地建设为载体,落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及时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为公司改革和进展制造安全环境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结构件分公司和各项目经理部(“公司所属结构件分公司和各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各单位参照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必须制订或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为“三消灭、两严防、一控制”
即力争消灭员工因工重大死亡事故,消灭因工程施工造成的铁路行车险性以上事故和影响公路或航运交通安全的事故,消灭车辆、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 10 万元(含)以上的事故
严防员工非因工死亡事故,严防分承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