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单位(全称): 监理单位(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 5
本次监理范围: 5
本次监理范围内施工预算价或合同价: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中标通知书;3
投标文件;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 )
监理期限:施工工期+保修服务期 24 个月
①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日历天(由于非监理方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暂停 1 个月以上的,监理服务暂停,之后至重新开工期间不计入监理服务期,不予计费
)监理服务期以开工报告为起始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保修服务期 24 个月
②施工前期阶段、工程结算及决算审计期间均提供免费的服务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