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南海区推进“美好家庭养成计划”评估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妇联:为检验南海区“美好家庭养成计划”推进情况,根据《关于启动“南海美好家庭养成计划”的通知》(南妇通〔2020〕3号),区妇联拟定于11月18日组织开展“美好家庭养成计划”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全区所有村(社区)妇联均可申报。二、申报时间推进“美好家庭养成计划”优秀妇联组织评估采取统一申报、集中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的评审方式。各镇(街道)妇联对辖区内拟申报的村(社区)妇联开展初审,根据初审结果择优推荐。请各镇(街道)妇联于11月11日(星期三)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区妇联组织宣传教育科。三、申报程序(一)村居自评拟申报的村(社区)妇联应根据《关于启动“南海美好家庭养成计划”的通知》(南妇通〔2020〕3号),全面梳理工作情况,开展自评。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1)、评估表(附件2)及撰写工作总结,报所在镇(街道)妇联,并做好迎检准备。(二)镇(街道)初审各镇(街道)妇联负责对申报的村(社区)妇联进行指导和申报材料预审核。对照《南海区村(社区)推进“美好家庭养成计划”工作评估表》(附件2),对各村(社区)妇联工作进行评分后,择优推荐3-4个工作积极性高、方法多、成效好的村(社区)妇联参加评估。(三)集中评审区妇联将采取集中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的方式对提出申报的村(社区)妇联开展评估。根据“3+X”规则,除了评估村(社区)妇联推进“美好家庭养成计划”的方案制定、实施、成效三2项常规内容外,还设置了附加指标,满足指标要求的可获相应加分。评估当天由村(社区)妇联主席担任主要汇报人,每个村(社区)有8分钟时间进行现场汇报(可根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使用PPT),3分钟解答评委的提问。现场评估安排另行通知。四、工作要求请各镇(街道)妇联积极发动所辖村(社区)妇联参与评估工作,切实推进基层妇联组织争先进、创经验的工作劲头。同时,抓好初审、推荐及参评指导工作,确保选送的村(社区)妇联工作质量。各镇(街道)选送的村(社区)平均得分将作为区妇联对该镇(街道)妇联推动“美好家庭养成计划”工作评估的参考依据之一。区妇联将按评估情况,给予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妇联工作经费支持。同时,对组织有力、成效突出的镇(街道)妇联,评选优秀组织奖。附件:1.南海区推进“美好家庭养成计划”优秀妇联组织创建申报表2.南海区村(社区)推进“美好家庭养成计划”工作评估表佛山市南海区妇女联合会2020年10月21日(联系人:傅翔、刘艳玲,联系电话:86289070、86221985,电子邮箱:fl_xjk@nanhai.gov.cn)附件1:南海区推进“美好家庭养成计划”优秀妇联组织创建申报表村(社区)基本情况申报单位XX镇(街道)XX村(社区)妇联(盖章)妇联主席姓名联系电话3推动“美好家庭养成计划”开展的特色服务结合乡情推进工作经验简介村(社区)党组织意见盖章年月日4镇(街道)妇联意见盖章年月日区妇联意见盖章年月日注:1.填写时不要改变样表格式,填好后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2.各栏目如写不下,可另附纸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