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聘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对护士队伍的管理,提高护士队伍素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各级人事部门对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见习护士是指被医院录用并签署就业协议书的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生.合同制护士是指工作(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取得护士执照,没有违反国家各项法规及院规院纪的情况,没有重大护理差错或事故并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的护士。第二章 录 用第三条 根据全院护士岗位情况,人事科制定招聘计划,报院长办公会审核,确定用人指标。第四条 根据用人指标,人事科组织招聘工作.招聘分为业务考试与综合素养考核。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用。见习护士工作(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取得护士执照,达到护理部培训考核基础积分要求,由人事科组织考核,合格者成为合同制护士。与医院签订三年固定期合同。第五条 合同制护士聘期三年内参加新一轮护士法律规范化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与医院续签聘用合同;三年内未取得法律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不再续签合同。第三章 薪 酬第五条 见习护士与合同制护士执行岗位工资.第六条 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1、见习护士岗位工资按 600 元/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每月不低于 1000 元.有夜班津贴、各种福利、医保、失业、税金.2、合同制护士岗位工资按 800 元/月发放,其中医院发放 520 元/月,另外280 元浮动工资纳入科室正常绩效分配。绩效工资发放根据《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每月不低于 1500 元.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根据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3、合同制护师,岗位工资 1000 元/月,其中医院发放 720 元/月,另外 280 元奖励工资纳入科室正常奖金分配。绩效发放根据《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根据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4、合同制主管护师,岗位工资 1200 元/月,其中医院发放 820 元/月,另外 380元奖励工资纳入科室正常奖金分配。绩效发放根据《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根据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5、合同制副主任护师,岗位工资 1400 元/月,其中医院发放 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