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工程施工劳务合同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甲方与项目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及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泰宏·亿合佳苑 17#楼,主体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泰宏·亿合佳苑 17#楼2、工程地点:襄城县八七路与百宁大道交叉口路东50 米处3、建筑面积:约 17000 平方米(以实际结算为准)4、结构类型:框剪结构5、结构层数:地下二层、地上二十二层二、承包内容1、主体结构施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外架工、文明现场),所有主体施工及零星用工量,本楼范围内施工任务,包括机械、工具、小五金(海绵条、焊条、支吊模所用马凳、穿墙 pvc 管、钉子、铁丝、电渣压力焊、套丝、基坑切除柱头)甲方提供塔吊一台、电焊机两台、台锯一台、不提供司机,乙方应配备有证、专业、专人操作,电到二级配电箱,楼层上移动电箱一个,所有运到现场主体所用的材料,乙方应积极安排人员卸车并根据文明施工现场上垛,码放整齐,主体封顶下来的材料分类排放整齐(装车另外记工),楼层回填土方、机械回填、人工配合。2、木工配模、安装、拆除,从筏板到屋顶以上所有木工活,甲方提供材料,钢管、扣件、方木、模板、对拉螺栓。回收堆放,按甲方指定地点堆码。3、钢筋工,钢筋卸车,制作、绑扎,乙方自备机械满足施工要求,调直机、对焊机、切割机、弯曲机、切断机、电焊机及手头工具,大扳手钳、大剪等手头工具,劳保用品、扎丝、焊条、切割片、垫块、马镫、照明灯具、构造柱打眼、插筋.4、砼组,人工配合挖土清土,室外回填土、砼浇筑养护、水管、斗车、地膜、临建基础、厕所、仓库、门卫临建用工,施工现场场地硬化,材料堆放、整理,安全防护用工,塔吊基础施工。5、外架搭拆,临时架搭拆、安全通道防护(三宝、四口、五临边),木工棚、钢筋车间防护棚、木工吊料平台、安全通道、持证上岗、制作安装预埋、刷漆、扎丝、安全网清理。三、合同价格1、按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主体基础及屋面增加标准 层 , 一 层 建 筑 面 积 计 算 , 每 平 米 元,承包范围外零星用工按 元/工日计算。四、结算及付款1、甲方按季节性进度阶段拨款,应按乙方完成工程量,预付 工程款,主体结构封顶付款,至该项总款的 ,余款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结清2、施工期间不到付款节点,乙方自己垫付所有费用,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