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水 市 麦 积 区 二 级 单 位 管 理 办 法( 草 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理顺区政府组成部门与下属二级单位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麦积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主管部门指机构改革后的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二级单位指政府组成部门下设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挂牌的单位。第二章 日常事务管理第四条 党校应将机构改革以后的最新机构现状等相关机构基础知识纳入到培训课程中.第五条 各部门在通知会议及事项时, 除专项工作外,应根据层级通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会议安排及工作需要通知二级单位。第六条 工作人员通知会议时应做好相关记录,靠实责任,防止乱通知、漏通知。第三章 干部人事管理第七条 主管部门下属股级事业单位领导的任命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职数范围内, 由主管部门党组织经过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充分酝酿后推举到主管部门局务会议上讨论决定.第八条 严格落实股级领导备案制度,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新任命的下属股级事业单位领导向组织部门及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第九条 二级单位需招录或调入工作人员, 须报请主管部门讨论审定后,严格根据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要严把人员入口关,遵守聘用纪律和工作程序,实现编制和人员管理法律规范化。第十条 严格编制管理,缺编单位使用进人指标, 须报经主管部门讨论同意后,方可按编制、人社部门的规定申请使用。第四章 财务管理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资金法律规范、安全、有效运转的财务工作机制.第十二条 各单位根据业务特点和规模,实行项目经费支出按类别、限额报批制度。报批工作按事前申报、按级审批、预算控制、先核后付的要求进行.第十三条 强化二级单位预算管理工作,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和事业进展规划组织预算编制工作, 调整预算需按预算编制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财政部门要严格根据机构改革以来政府机构设置分别编制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的经费。第十四条 根据《会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