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施工规程及标准1.1 施工规程及标准1。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法律规范(GB50666-2024)(1)总则第 1。0。2 条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的施工,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特别混凝土的施工.(2)基本规定1)第 3.1.3 条 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形成记录,会签.2)第 3.3。3 条 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验收,对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应加强质量检查或进行测试,并应作出详细记录,同时宜留存图像资料。(3)模板工程1)第 4.1。1 条 模板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滑模、爬模等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支架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2)第 4。3.10 条 支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 3,当大于 3 时,应加强整体稳固性措施。3)第 4.4.6 条 对于跨度不小于 4m 的梁、板,其模板施工起拱高度宜为梁、板跨度的 1/1000至 3/1000,起拱不得减少构件的截面高度。(4)钢筋工程1)第 5。2。4 条 施工中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该批钢筋,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2)第 5。3.7 条 焊接封闭箍筋宜采纳闪光对焊,也可采纳气压焊或单面搭接焊,并宜采纳专用设备进行焊接。(5)预应力工程1)第 6。1.3 条 预应力钢筋需要代换时,应进行专门计算,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2)第 6。4。9 条 预应力筋张拉时,应从零拉力加载至初拉力后,两侧伸长值度数,再以均匀速率加载至张拉控制力,塑料波纹管内的预应力筋,张拉力达到张拉控制力后宜持荷 2 到 5 分钟.3)第 6。5。2 条 后张法预应力筋锚固后的外露多余长度,宜采纳机械方法切割,也可采纳氧—乙炔焰切割,其外露长度不宜小于预应力筋直径的 1。5 倍,且不应小于 30mm。4)第 6.5.8 条 真空辅助灌浆时,孔道抽真空负压宜稳定保持为 0。08 兆帕至 0。10 兆帕.(6)混凝土制备与运输1)第 7。2。10 条 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混凝土的拌制与养护.2)第 7.6.4 条 当使用中水泥质量受不利环境影响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应按复验结果使用。(7)现浇结构工程1)第 8。5。8 条 混凝土强度达到 1.2 兆帕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放物料、安装模板及支架。2)第 8。9。6 条 混凝土结构尺寸偏差严重缺陷,应会同设计单位共同制定专项休整方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