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场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1 年 09 月 02 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场地试验检测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场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施工场地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施工场地试验室(以下简称“施工场地试验室”),是指在公路工程现场设置的对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自检和抽检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
本办法所称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机构”)是指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并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持有“试验检测人员证书”或“上岗证书”,并承担相应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施工场地试验室实行登记备案制
项目质监机构负责对监督项目施工场地试验室进行登记备案和日常监督管理
项目业主负责对本项目施工场地试验室能力核验及日常管理
第五条 施工场地试验室未经能力核验或经核验未通过的,以及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均不得开展施工场地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 施工场地试验室的设立第六条 项目业主应当根据《云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确定具有《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作为母体机构设立施工场地试验室,开展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
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现场可由所属母体机构设立施工场地试验室,也可委托其他检测机构作为母体机构设立施工场地试验室,设立施工场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均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