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款贵州职业教育进展项目职老师资培训子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为加强亚行贷款贵州职业教育进展项目全省职老师资培训子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法律规范项目实施过程,提高培训工作质量,推动我省职业院校老师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教育老师培训规划(2024—2024 年)〉的通知》(黔教贷发[2024]114 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单位贵州省内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育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
二、培训对象 全省中高等职业院校老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三、培训项目 职业教育与管理干部培训、专业带头人与骨干老师培训、青年老师培训、创新创业教育与通识教育培训、职业教育老师(管理干部)赴国(境)外培训等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
申报单位须于每年 11 月 30 日前向亚行贷款贵州职教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提交次年《亚行贷款贵州职业教育进展项目职老师资培训子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1)和项目培训方案(编制要求见附件 2)
项目办将根据需要于每年 5 月 30 号前组织补申请一次
项目办组织专家对职业院校提交的培训项目申报材料,从申报单位背景、培训能力、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实施步骤、考核办法、保障措施、时间安排、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育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和省级职教集团牵头院校、亚行贷款项目院校的申报项目
通过评议的项目,项目办将统一公布
通过的项目需根据批复的培训方案,精心筹备组织,发布培训通知,实施培训计划,监控培训质量,跟踪学员反馈,总结培训效果
(五)经费支付
项目实施经费由负责组织的申报单位先行垫支,项目结束后持经教育厅批复执行的培训方案、培训过程记录和经费决算表、发票等材料,向项目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