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创建工作计划为切实开展好交通运输系统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上级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订交通运输系统 20**年度交通创建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和区政法工作会议及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交通“十二五”规划,找准加强和改进交通政法综治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开创交通工作新局面,大力构建安全便捷、保障舒适的交通出行条件,全力营造文明法治、安定有序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为推动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二、工作目标一是确保辖区水上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水域污染事故,确保路航基础设施、交通工程建设、道路客货运输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交通运输系统所属单位不发生群死群伤责任事故。二是健全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防止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和重大治安问题的发生.三是关注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帮助排忧解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和谐因素,防止严重危害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主要工作根据区综治委的部署要求,以“交通”创建为总抓手,继续深化平安示范点创建活动,以建成全市最安全水域、最畅通公路、最法律规范客运、最满意车站和全区最稳定单位为标准,全力推动交通各企事业单位以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实现更优的业绩。㈠水域。深化开展“防碰撞防泄漏"、水上水下作业施工、超限船舶运输等专项整治,进一步法律规范通航水域桥梁航行警告警示标志的设置,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章航行行为.严格贯彻《船舶签证管理规则》,切实抓好船舶签证零错误工程。保持对“三无"、严重超载船舶治理强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辖区不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的重大水上交通责任事故,确保辖区船畅其行、货畅其流,不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 24小时航道堵塞事故,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船舶污染水域事故。㈡航道。严格依法治航,精管细养航道基础设施.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航道浅滩险段疏浚改造投入,不断改善航道的通航条件.严格执行航政法规,加强航道现场管理,坚持临跨过河建筑物审批标准,仔细查处侵占航产航权的行为。定期组织清障扫床,及时清除网簖、坝埂、沉石等碍航物.切实抓好“两防"工作,法律规范、完善航道通航、助航标志的设置。加强航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严防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确保管辖航道不发生 24 小时以上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