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投资公司章程交通投资公司章程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下称集团公司工会)是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员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公司劳资双方的桥梁和纽带,是公司全体员工利益的代表
第二条 集团公司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其他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三条 集团公司工会是独立承担责任的社会团体法人,工会主席为工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工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其任务是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发挥工会的维护、参加建设、教育职能,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调动广阔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促进公司凝聚力、竞争力不断提高
建立员工和企业经营者的良好信任和沟通体系,使员工安心稳定工作,使企业平稳持续进展,使企业和员工双方达到双赢
第二章 工会会员 第五条 凡是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分)公司的正式员工、合同制聘用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本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正式工会会员
第六条 员工加入工会,必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所在公司工会委员会确认并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三)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向工会要求提供帮助
(四)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体育、旅游、娱乐等活动,享受工会提供的各种福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