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车管理办法 行销部 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第一章 总则1
1 为加强项目部所属交通车辆(大巴车)的日常管理,保持车辆良好的使用状态,保证行车安全,更好的服务项目部职工和客户,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交通车(大巴车),车辆驾驶员管理、调度使用、安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人员与职责2
1 项目部交通车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与行销使用团队共同管理
管理内容包括车辆安排调度、安全行驶、车辆车况、司机管理等
第三章 车辆及驾驶人员安全管理3
1 交通车辆都必须配备专职驾驶人员,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的原则3
2 在未得到项目部允许的情况下,严禁非本车驾驶员驾驶车辆,驾驶员不得将钥匙交给其他人驾驶
如有违反,对驾驶员及违规驾驶人员一并处罚
如引起交通事故,辞退驾驶员,并对违规驾驶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3 禁止驾驶人员带病驾驶、打瞌睡和饮酒驾驶
如发现违规必严厉处罚
4 专职驾驶人员遇有车辆车况较差、车辆损坏、自己身体不适等情况,有权拒绝出车
5 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驾驶人员的身体情况、车辆状况和车辆使用期间的天气、栈桥道路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安全使用,如遇有安全隐患又无安全保证措施的情况禁止派车
6 所有驾驶人员都应该坚持交通法规,安全常识、行车规定及机械常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驾驶技能及应变能力,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
7 大巴车均由专职司机驾驶,乘车员工和客户必须尊重司机并服从管理,行车途中不得影响司机驾驶;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定,仔细负责,并接受职工监督
8 大巴车正常情况下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
9 大巴车途中要在指定地点停靠,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指定上下车站点
10 大巴车司机要保证准时正点发车,严禁因个人原因无故延误发车时间
11 乘车员工要遵守乘车纪律,上下车时,互相礼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