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亮化施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名称:合作经济广场楼体亮化建设单位:安徽德嘉置业有限公司分包单位:南京国荣灯具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国荣灯具制造公司承包 3# 4#楼亮化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现场协调及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施工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各方要严格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述1
工程名称:合作经济广场楼体亮化工程2
工程地址:合肥市桐城路与庐江路交叉口二、 工程项目期限1
自工程开工至工程验收竣工当日结束三、 协议内容1
分包单位必须仔细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分包单位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安全员;应有各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仔细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 ,仔细执行
施工期间,分包单位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工作等
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总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接受总包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在施工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有分包单位自理并督促施工人员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分包单位人员所处施工区域、施工环境、和操作设备、工具用品等必须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停止施工,并有有关单位检查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施工环境、工具设备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