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为推动涉农资金扎实有效的开展,根据松委办[20**]9 号文件精神,对我局 20**年以来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了自查,切实将自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清理情况汇报如下: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政府补贴分为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一)、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是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的补贴。省、市、县级财政分别按补贴总量的 50%、20%、30%安排;政府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代缴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 100 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负担40%、60%.各级财政分别安排的缴费补贴,计时计入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根据资金的用途的进行使用和划拨,没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20**年—20**年各级财政对缴费人员的补贴分别为 48.74 万元、24。72 万元、51。11 万元、65.97 万元、69。78 万元。(二)、基础养老金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其中:20**至 20**年领取养老金年末数分别为 6379 人、7612 人、8006 人、6639 人、7824 人。20**年至 20**年国家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 55 元,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20**年全省基础养老金在中央确定标准每人每月 55 元的基础上,增加 5 元,增加的 5 月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20**年基础养老金在中央确定的 55 元基础上增加 15 元,且从 20**年 7 月补发,20**年—20**年我县的基础养老金补助收入分别为 665 万元、265。55 万元、556.39 万元、560.19 万元、788.25 万元;基础养老金养老金根据资金来源,专款专用,我局没有改变用途使用等现象发生.20**—20**年发放基础养老金各年分别为 418。23 万元、514。29 万元、495.06 万元、561。02 万元、788。29 万元.二、片区“一村一员"资金为片区 3 个乡的 8 个行政村各配备综合服务员 1 名,其中 4 名,3 名、乡 1 名,共 8 名,每人每月补助 400 元.20**年全年共计发放足额补助 38400 元,其中 19200 元、14400 元、乡 4800 元.20**年签订合同从 1 月份开始,发放补助到 12 月,共计19200 元,签订合同从 3 月份开始,发放补助到 12 月,共计 120**元,乡寨订合同从 1 月份开始,发放补助到 12 月,共计 4800 元,3 个乡截止到12 月 31 日共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