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办法,下面是带来的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办法 为夯实人力资源基础工作,使人力资源工作更加标准化、法律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人事异动篇 一、招聘 1
1 根据部门人员编制,在定编岗位空缺时,部门经理在确认无内部调职可能性后,向综合部提交招聘需求
附该岗位的岗位职责、考核办法以及需要招聘的级别、笔试题目
按下列流程进行开展招聘工作: (1)综合部在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需求,并组织笔试、面试
(2)人力资源部初步筛选初步合格者,由用人部门(单位)进行面试,完成必要的测试,按岗位要求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定级
(3)综合部对测试合格者做背景调查
(4)综合部将潜在入职人员报总经理审批
(5)综合部通知合格者入职
2 如属于定编外的招聘需求,须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转综合部办理
3 如用人部门经理发现有内部符合需求者,按内部调动办理
4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聘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借聘人员除外); (2)与岗位要求专业不对口且工作经验也与岗位不匹配; (3)在学历、经历、年龄、婚姻状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有隐瞒、欺骗行为; (4)有急、慢性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医生认为影响正常工作的
二、入职 入职手续在综合部办理,新员工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工商银行卡原件; (3)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近期 1 寸免冠彩色照片 5 张及电子版; (5)最近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6)个人职称、上岗证、英语等级等资格证书,业界认可的认证证书
(7)社保卡原件;如无社保卡,提交一寸蓝底数码照片两张,社保卡制作费 25 元; (8)半年内本地市级医院体检表(须在入职当日提交,未提交不予办理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