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育方案时间分配与公共课安排要求A
专业时间分配表说明1
本表用来确保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足够合理
各课程,各学期的学时数,统一根据周学时计算;总学时,则把各学期的学时数相加
3 教育教学活动可分为①课程教学、②其他教育活动、③寒暑假三大类
凡“课程”必须列入《课程表》,“其他”则不列入
“课程教学"和“其他教育活动”两类合起来就是学校各学期的教学周,具体日期由学校办公室制定各学期教学日历来规定
3、由于各学期教学周包括了国家法定节假日,特别是阴历春节与公历不一致的原因,本表与学校各学期规定的教学日历不会完全一致,需要有各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来调整
4、“课程”应包括分散在各学期开设的课程(可以采纳讲座形式),指①形势与政策、②大学生心理健康、③就业指导;也包括集中在若干连续整天安排的实践课程,指①社会实践(或行业考察,或专业见习)、②毕业实习(或顶岗实习)、③课程设计或论文、④毕业设计或论文
学校系部所临时安排的课外讲座,不列为课程
5、“其他”应包括①入学教育和军训、②毕业教育与毕业典礼、③期末复习考试、④公益劳动、⑤机动安排(例如校运会或竞赛、国家政府考试、应聘活动等)
6、安排在假期中的教育活动要填写附注,主要指社会调查,可以由教学部门和党团、学生部门联合组织
教学时间学校统一规定如下:1
第 6 学期,一般安排为毕业实习
社会实践课程,可安排在某个学期的假期中(各专业自行安排)
军训,一般安排在新生入校后第一周
公益劳动,宜分散安排(各专业自行安排)
注意:1、每学期安排考试的课程应为 3-5 门,其余应为考查
各专业三年总学时控制在 2600—2800 学时,其中课内总学时控制在 1600-1800 学时,那么,课外总学教 育教学活动项目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共计周数第一学期寒假第二学期暑假第三学期寒假第四学期暑假第五学期寒假第六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