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修缮工程台建招备[2024] 2171 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施工单位:台州以利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浙江纪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订立日期:二 ○ 一 四 年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承包人(全称):台州以利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修缮工程工程地点:位于黄岩横街路 269 号 工程内容:装修改造面积约 3000 平方米,包括一至六层、屋顶及外墙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所含的一至六层、屋顶及外墙装饰改造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10 日 (以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 2024 年 2 月 8 日 (按合同工期顺延)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8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壹佰陆拾陆万捌仟伍佰零伍元(人民币)(小写):1668505 元(人民币) 其他约定: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1 款给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给予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假如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假如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台州黄岩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