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责任书为确保朝阳区人防工程平常使用管理安全、合法、法律规范,人防工程被许可人应当做到:1、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确保人防工程构件完好,使用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根据人防工程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政府有关部门对人防工程应负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被许可人应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人防工程作为战备设施和城市应急救灾人员避难场所,根据需要,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平战转换
4、平常使用人防工程应当符合防火、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检查合格
5、平常使用人防工程应当具备防汛、防雨水倒灌设施及抢险物资
6、人防工程通风良好,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并保证有效使用
7、按规定设置和配备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
8、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安装、使用电器产品,设计、敷设用电线路
9、根据不同的使用性质,保证地下空间在使用中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的卫生标准
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防、卫生要求
10、制定落实治安、消防、卫生、建筑等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
11、建立安全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保障安全设施正常使用
12、根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定期维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使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1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人防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人防工程防汛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14、依法及时报告火灾、传染病疫情等突发性事件
15、利用人防工程从事生产经营的,依法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应于使用前办理相关证照
16、人防工程使用许可有效期 1 年,被许可使用人应于许可期限届满 30 日前办理延期使用许可
17、应将《人防工程使用证》、生产经